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重点资助推荐对象为2007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一般应在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选,特别优秀的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也可作为推荐对象,但不得同时申报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性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强,在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并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三)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后,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要成员在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基金、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四)目前正在进行或已进入程序将进行且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并能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基金、工程项目的实际主要负责人。
三、重点资助名额
2012年度共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由省财政资助每人12万元。
四、推荐评选程序
各有关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要求,由本人自愿申报,并根据选拔范围和条件严格把关后,组织推选出本单位的推荐候选人选,报学院组织人事部,经宁波市人事局综合评审后报送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rscbg@nit.zju.edu.cn);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rscbg@nit.zju.edu.cn,《申报表》中须附2名正高级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与登记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3月7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88229016,联系人:李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的推荐工作,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宁缺勿滥,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组织人事部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