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第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学期学校有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安排,分院总支决定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第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一)推荐对象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的在校生(08级为军训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2、08级高中时参加过业余党校并结业的共青团员(不占班级名额)。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上学期成绩在班级前50%且无重修记录,德育测评在班级前30%(08级除外);
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5、上学期获得过分院级或以上表彰。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分配
1、团支部根据推荐条件提出候选人(也可以自荐),并召开团支部大会。候选人应如实向大会报告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再由团员进行认真评议,经支部大会表决后,由团支部确定名单,报所属党支部审查,经审批后,方可参加培训。被推荐进党校学习的团员必须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2、名额分配:
05级每班1人;06级每班2人;07级每班3-4人;08级每班4人
三、基本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各团支部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评议和推荐等各项工作。
2、各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推荐工作,介绍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培养工作。
3、各团组织要指导被推荐人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并签署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第1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xls
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党总支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