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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一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19    点击次数:
关于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一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各团支部、班级:

      根据院团委的有关指示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选举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一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荐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学生会委员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选举工作:

     1. 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186人,其中05、08级每班4名代表,06、07每班5名代表,所有代表都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 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如实反映团委、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是非分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 代表候选人构成需要有广泛性。代表候选人中要有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级干部,要有学习工作一线的优秀学生,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女生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4. 代表要求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 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工作在各团支部和班委的指导下,由各班直接组织进行。选举代表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率比例一般不少于10%。

     6. 出席第一次团学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请各班班长于2008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交到分院办公室办公室NA409。

      二、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1.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新一届委员会委员拟设10人,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14人。其中团委委员候选人 共计12人,差额率20%;学生会委员候选人17人,差额率21.4%.

      2.委员候选人人选为自荐形式,并参考班级意见。

      3.提名人及自荐人选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强的上进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原则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关注分院建设,关心团委学生会的发展,具有主人翁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创新精神。

     6.在分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工作上表现优秀的同学。

     7.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主动关心帮助同学,能很好地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

    8.委员候选人名单经报名后由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组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候选人初步名单,交由各单位名主讨论,由筹备工作委员会各单位讨论情况确定委员最终推荐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确认后,形成正式名单,进行大会选举。

    三、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机构设置

    1.团委机构设置:团委书记1名(老师)、团委副书记1名、体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办公室、组织部、实践部、信息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各1名。

    2.学生会机构设置:学生会秘书长1名(老师)、主席1名、副主席3名、办公室、纪检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女生部、宣传部、寝室文化管理中心,部长各1名。

     注:选举出席第一次团学代表大会的提名委员候选人要填写《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第一届团委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并请务必于2008年11月20日17:00前交到分院办公室(NA409)。(委员人选登记表在分院网站下载,表格复印有效)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学生委员会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