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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9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著作,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四)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2年度全省共选拔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分别由省财政资助每人8万元、4万元。

四、推荐选拔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本人自愿申报,并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把关后,组织推选出本单位的推荐候选人选(所有被推荐人选均需提供专家评审或推荐意见,见附件3),报学院组织人事部。

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经省专家评委会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第二层次申报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申报人选原则上要从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中推荐。

五、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37将以下材料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一、二层次分开填报)。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用标准A4正反打印,“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学校填写),并发送电子文件。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88981937     Emailrscbg@nit.zju.edu.cn

 

附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

 

 

              组织人事部

                                                      201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