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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能源工程分院新生早操制度

发布日期:2007-09-17    点击次数:
      根据《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等文件规定,积极响应教育部提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为给分院同学提供一个井然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优良的学习风气,提高全体同学身体素质,并根据大学体育课程课外学习的相关规定,学校要求新生所有学生出早操,为营造一个较好的早操纪律氛围,并确保早操质量,结合分院实际特点,特制定新生早操制度如下:

     (一)  早操时间安排:每周一至周五:早上 6:40-6:45集合;6:40-6:45点名;6:45广播操开始。(如遇雨天,暂停出操)

      早操地点:学院安排

     (二) 严格遵守早操纪律,各班须提前赶至早操地点,并按时跑操、做操。各班班委督促同学务必准时,体育委员进行整队、报数、点名。

     (三) 严格遵守做操纪律,确保早操质量,真正使早操起到健身作用。

     (四) 各班体委在体育老师的引导下组织带领和组织本班学生,并在早操结束后3分钟内将本班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未到人姓名、班级)交至值班辅导员处。值班辅导员将各专业班级每周早操情况汇总到校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五) 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说明请假理由,由分管辅导员同意后方可生效。对于无故迟到、旷操者,累计5次(含5次)以上批评教育,累计10次(含10次)以上的取消本年度的相关评优资格。

     (六) 对于旷操15次以上的同学,根据体育课程课外学习的相关规定,扣除该同学本学期体育课外学分并直接到下学期进行重修。

     (七) 早操形式如下:

       1、  在校体育教学组指定运动场地点做早操。

       2、  在老师和体委的组织下进行其他形式锻炼。

     (八) 在未下通知停操,各专业班级均不得随意停操。

     (九) 早操的组织应该严谨科学,各专业班级要认真对待,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分院教务办、学生工作办、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落实。

机电分院学生工作办

200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