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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申报2010年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3    点击次数:
根据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工作需要,学院决定开展2010年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

1.分类填报要求:

(1)专业类的项目:应根据“制定办法”(附件1)认真填写《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申报书(实施方案)》(附件2);

(2)课程类的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第二、第五、第六和第七部分的内容,其中“项目整合方案”要考虑其与有关专业课程的结合;

(3)综合类的项目:自行设计表格,细化实施方案。

2. 《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申报书(实施方案)》中所列课程必须为2010-2011学年所开课程,课程中所设置实践环节也必须在2010-2011学年期间具体实施。

3. 为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各申报单位须认真组织项目组仔细阅读和研究“制定办法”和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内容的填写应由项目组集体研讨制定。尤其对可操作性、经费预算、工作量计算等内容要切合实际认真填写,任何草率和不负责任的申报,都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立项。

4. 2008年、2009年申报未获批立项的可进一步细化参加今年的项目申报。

5. 凡在2008、2009年项目申报书中未列入的课程,现需加入建设进程的,请详细填写项目申报书的封面、第五、第六、第十部分,否则在核算实践教学指导工作量时不予认定。

二、项目受理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各申报单位应在此之前将电子稿及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刘哲,电话:88229021;



附件:1. 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办法

2. 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