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72号)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的目标,学院启动第二批重点特色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建设思路清晰,人才培养方案符合社会经济需求,招生及就业质量居于省内同类专业前列。
2.教学团队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
3.人才培养内涵突出,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的优势或特色,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
4.基本条件保障有力,专业建设的有关教学条件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5.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专业建设职责明确,项目任务分工合理,质量监控制度完善。
二、申报时间:2011年9月26日-10月31日。
三、申报对象:各分院以专业(专业群)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分院推荐一个专业(专业群)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2.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于2011年10月31日前交教务处,电子版发至wye@nit.zju.edu.cn。教务处联系人:伍银儿,联系电话:8822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