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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第二批重点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7    点击次数:

各分院: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72号)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的目标,学院启动第二批重点特色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建设思路清晰,人才培养方案符合社会经济需求,招生及就业质量居于省内同类专业前列。
2.教学团队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
3.人才培养内涵突出,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的优势或特色,注重学生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
4.基本条件保障有力,专业建设的有关教学条件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5.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专业建设职责明确,项目任务分工合理,质量监控制度完善。
二、申报时间:2011年9月26日-10月31日。
三、申报对象:各分院以专业(专业群)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分院推荐一个专业(专业群)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内容要有具体的建设指标及可行性方案、经费预算及依据。
2.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于2011年10月31日前交教务处,电子版发至wye@nit.zju.edu.cn。教务处联系人:伍银儿,联系电话:8822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