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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部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8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2015届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像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根据文件精神,学院经与中国图片社协商,定于2014年12月12日(下午)、13日(上午)进行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2015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统一采用本次拍摄的照片。为使本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2日12:30-18:00;12月13日08:00-10:00
地点:NF101、NC102(各学院(系)具体集合及拍摄时间段安排详见附件)
   二、服装要求:
要求着装整洁大方,拍摄时所穿的上衣须避开与肤色相近的黄、浅黄、土黄等颜色以及与背景色相近的蓝色。尽量穿正装,不带围巾。
   三、采集费用: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5号文件精神,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按每人15元收取,中国图片社将提供8张2寸照片。采集费用统一在教材费里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系)安排一位工作人员协助拍摄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学生按班级和学号顺序进行拍摄,并协助登记拍摄序号。为防止数据错位,各学院(系)工作人员务必要求学生严格按照专业班级和学号顺序进行拍摄。
   2. 各学院(系)工作人员、学生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NC大厅集合排队,等候拍摄,无故不得缺席。
   3.为防止出现数据差错,提高工作质量及链接上网准确率,一般要求学生尽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里集中进行一次性采集,但个别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可在新华社设在各地区的分社,参加个人散拍(详见 附件“个人散拍须知”)
   4.学生拍摄的时间可能会因拍摄进度而稍有变动,请大家理解与支持,良好的秩序,将确保拍摄工作高效率进行。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5届毕业班学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附件2:个人散拍须知



                                                                            教务部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