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1月15-22日为期末考试周。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考风是全校师生共同的责任,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考风建设、整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工作狠抓、常抓。全校上下要从切实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考试作弊失去学位”的严重后果,通过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确保学生“不想作弊、不敢作弊、不能作弊”。
2、各学院(系、部)务必在1月15日前召开监考教师会议和学生会议,重点加强监考教师培训,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场管理。监考教师考前要重点加强考场清场和学生证件的核对,严防学生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携带通讯设备(特别是手机)参加考试以及替考等;考前要宣布考试纪律;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及时提醒、督促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警告在前。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监考教师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试卷。
3、考试周期间,将安排学校领导、机关干部和各教学单位领导共同参与巡考。各巡考教师尤其要在考前15分钟和考试结束前20分钟加大巡考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4、考试周期间学校各考场监控设备将全程使用,并安排专人对整个考试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实行监考视频回放制度,对视频中发现异常亦将处理和通报。
5、考试周期间学校将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上网通报。
教务部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