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以及毕业典礼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过程管理
各学院(系)应结合自身学科和专业特点,不断探索毕业设计(论文)创新管理新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检查力度。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后期检查工作。
二、加强互审互评
1.2015年5月15日前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
2.2015年5月15日-23日各学院(系)应开展指导老师评阅、评阅老师评审工作。
3.2015年5月23日-6月3日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请各学院(系)于2015年5月20日前上报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等。
三、查重检测工作
学校将随机抽取30%的学生论文,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结果于答辩前反馈给各学院(系)。
教务部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