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长、同学: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已经开始,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教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
9月12日老生注册报到,根据学生的缴费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9月12日17:00之前将统计学生注册情况。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二、补考及成绩管理工作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学生补考时间为9月14-20日,时间、地点安排已公布在网上(学院通知栏上也有纸质版),请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校内地址http://10.80.96.131/default2.aspx
校外地址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 )查询补考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按教务部规定,除实验课程、实践训练设计课程及公共选修课之外的所有课程,不论考核方式是以卷面考试为主还是大作业为主,均有补考机会(缺考除外)。大作业考核方式课程的学生请于9月15日尽快联系任课老师,确定补考内容。
2、免修在开学第一、二周申请办理(网上流程)(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3、自修(纸质流程)(截止时间为9月25日)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办理相关申请,预期不在办理。
4、课程替代(网上流程)办理时间为第一周至第四周(截止时间为10月9日)。
三、学籍异动工作
1、转专业学生请在9月18日之前按照“学生转专业流程单”做好转专业的各类移交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和选课工作。同时做好学生证的更换工作。
2、有关休学学生的复学工作。开学第一周,请休学期满学生,持有关证明提出复学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
3、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开学第一周,请相关同学未办理手续的学生按规定完成离校手续。
四、重修、选课工作
1、本学期需重新修读以及降级、转学、转专业、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选课、补修、提前修课等学生开学两周内(即9月17日—27日16:00)及时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nit.net.cn/default2.aspx(内、外网均可登陆)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且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后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逾期不予报名。
2、学校重修等选课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等选课——学生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学生再次登陆系统校对已选课程及应缴费用以及农行卡卡号——农行卡存钱——财务处农行卡扣费——应缴费用扣费成功的学生即视为重修等选课完成,反之则视为重修等选课不成功。
注意事项:
(1)除了结业生可以到财务处柜台直接缴费外,其他学生一律采用农行卡扣费的方式收取重修等选课费用。
(2)学生扣费银行卡只限本地农行卡,农行卡遗失的同学请及时补卡。
(3)参与重修等选课的学生必须确保农行卡内有大于或等于应缴费用的金额,小于应缴费金额都会扣费不成功,从而将会导致重修等选课不能完成、不能参加当学期期末考试。
(4)学生校对课程及应缴费用、农行卡存钱时间:2015年9月28日-10月11日。
(5)财务处农行卡扣费时间:2015年10月12
3、另外特别说明:对于2012级学生,有不及格课程如果在前几年内有重修机会,而未办理连续重修修读的课程,是不能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的(2013级之后学校将取消毕业前重修及10月份返校类考试)。
4、请2016届预毕业生的学生尽早补足素质拓展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课程学分以及未通过课程的重修。以免影响明年的正常毕业时间。
5、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完成的学生,须在9月14日(周一)8:30-9月16日(周三)16:30期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在网上调整体育课或公共选修课课表。如果因时间冲突不能在网上选课,按第5条操作。
6、由于学籍异动等原因而未完成以下课程选课工作的学生,请于开学后携带本人学生证到指定办公地点办理选课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5日(网络公选课调整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6:30)。具体选课地点、联系老师分别为:
【体育课】游泳馆107室(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8229095)
【外语课】SC404-2(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8229088)
【公共选修课】行政楼301(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8229020)
【专业选修课】【学科交叉课】各学院(系)教务办
※说明※
(1)选过网络课程的学生须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仔细查看课表,已选中的课程在课表的底端显示,切勿漏修课程。成功选择网络公选课的学生,须于9月21日-9月28日期间在课程平台上完成首次登录,逾期将被取消课程修读资格,课程成绩记为0分。
课程平台登录入口:进入教务部网站http://jwc.nit.net.cn/,点击“尔雅通识课”,按照网站提示登录。完成首次登录后,按照已选课程的要求进行学习。
(2)如果非学生所在学院(系)开设的专业选修课或学科交叉课,请学生所在学院(系)与开课单位协商解决。
五、国(境)外交流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上一学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申请认定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需在公共选修课后面标注课程性质类型)。
学分认定申请流程请详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对外交流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教[2011]146号)。
六、其他工作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已公布,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开课前查阅课程安排,并定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教学管理相应通知。
2、老生教材的领取时间为9月12-13日,以班级为单位发放,由各班班长持身份证负责领取。 领取地点:图书馆一楼教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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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